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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工作组:

为进一步促进全校学风建设,树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作用,根据《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培养实施方案(试行)》和《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17年9月至11月

二、评选时间范围

2016年9月至2017年8

三、参评对象

(一)2014、2015、2016级(含建筑学专业2013级学生)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其所在的班级、宿舍,学生不含插班生、延期生、留学生,港澳台学生如经大陆高考被录取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的具备参评资格,如以留学生身份进入学校的则不能参评;

(二)2016级转专业学生在转专业之前所在学院参评;

(三)2017年已经确定留级的学生不能参评;

(四)双培计划学生的评优评先参照《北京交通大学双培计划学生奖励办法》执行。

四、评选依据

2017版《学生手册》中《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

五、评选平台

本年度评优评先工作通过学工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学院评优评先负责老师对本学院评先工作进行整体调控,各年级分头评选。

六、工作内容

(一)思想行为测评

1.学工管理信息系统系统中没有“思想行为测评”模块,思想行为测评成绩需要在线下完成后由辅导员将最终成绩按照模板直接导入系统。

2.各学院要按照《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的要求做好基础要求分(由班级、班主任、辅导员分别打分;注意专业或年级分数的宏观调控)、奖励分(共5类,注意每类中累计最高分要求)、社会工作分和处罚分(以校级处分文件和学院通报批评为准)的打分工作。

3.各学院不能以思想行为测评成绩在后30%拿不到奖学金为由而违反规定调整分数。

4.思想行为测评成绩不能超过100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5.奖励分部分,要有相关加分凭证,如获奖文件、证书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网上公布的获奖名单等,对《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未列事项不能随意加分,涉及学院层面的加分事宜由学院内部和学院之间协调解决;涉及全校性的加分事宜,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协调解决。

6.综合素质培养方案试点学院、年级要统计学生上一学年学生综合素质基本积分情况,同时组织学生开展互评问卷的填写,由辅导员将最相关信息按照模板导入系统。

(二)单项奖学金

1.学习成绩严格按教务部门提供的成绩计算,不得四舍五入(如要求75分,74.99即不符合要求)

2.学习奖学金严格按照排名要求评选,不能递补。

3.思想行为测评成绩严格控制在专业前70%。

4.文艺、体育、社会实践等奖学金对学习成绩的要求按《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执行,即:申请个人奖励需满足的基本条件中第3款规定:“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

5.以下各类别奖学金由各部门评选认定:

(1)一类文艺活动优秀奖学金由校团委评选认定,一类体育活动优秀奖学金由体育部评选认定;

(2)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军训)由武装部评选认定;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第一课堂)由人文学院根据学生的实践论文评分情况评选认定;

(3)民族生优秀奖学金由学生处评选认定;

(4)“砺剑”奖学金由选培办评选认定;

(5)奋进奖学金(一二三等)由学生处评选认定;

(6)科研奖励(学科竞赛优秀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由教务处评选认定;

(7)宿舍文明奖学金由学生处评选认定;

(8)校团委、学生处、武装部按照名额限定推荐部分学生参评社会工作优秀等奖学金。

以上各部门评选的奖项均须经学院统一审核(学习成绩、思想测评、违纪情况等),审核通过后学生处将在系统中将把相应名额增补给各学院,再由学院组织相关学生申请并上报结果。

6.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根据评选条件由学校在系统中“荣誉称号”模块直接生成评选名单,其评选条件需满足“上一学年体质测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

7.受到校级处分的学生不能参评。(处分解除的可参评)

8.请注意奖学金不能兼得的情况。

(三)专项奖学金

由于专项奖学金由校外单位和个人与我校联合设立,故待奖学金划拨我校后才能开始评选工作,近期学校将同相关单位和个人联系相关事宜。同时,也请相关学院联系与本学院专项奖学金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做好相关工作。专项奖学金的具体评选工作事宜另行通知。

(四)先进集体

请各学院根据《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要求做好院级优良学风班、校级优良学风班、校级先进班集体、学习进步班集体、宿舍文明先进班集体、军训先进班集体以及心理素质教育先进班集体的选拔推荐工作。

院级优良学风班数量由学院自定,但推荐班级务必体现出先进性和示范性;按照《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中的要求,从院级优良学风班里确定校级优良学风班(不超过学院参评班级总数的20%)和校级先进班集体,同评选出学习进步班集体、宿舍文明先进班集体、军训先进班集体以及心理素质教育先进班集体。

请各学院按教务部门提供的成绩计算班级不及格率(含限选课和任选课,有因不及格而补考或重修过的课程按原始成绩计算);有违纪现象的班级不能参评;优良学风班和先进班集体由学院根据情况安排院内答辩,北京市先进班集体和周恩来班的评选工作学校将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组织得力

各学院学生工作组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评先工作,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组织师生学习《学生手册》中《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有力把握思想行为测评、单专项奖学金、先进集体等环节的评定工作,保证本年度评优评先工作圆满完成。

(二)履行程序,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各项评优评先程序和标准开展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及时解决在评优评先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广泛征求意见,要将思想行为测评和单专项奖学金的初评结果公示3-5个工作日,做到评定有依据、过程有公示、结果有质量。

(三)宣传到位,取得实效

各学院要加大对评优评先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年级审核评定、学院公示等程序,使本年度评优评先工作成为落实学校加强学风建设精神的重要载体,成为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的重要载体,成为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向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树立良好学风的重要载体。

联系人:徐丽                      电话:51684778

 

附件1.2016-2017学年评优评先工作日程安排表

    2.2016-2017学年单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生工作处(部)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