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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培养实施方案(试点学院试用)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学校人才培养中心工作,进一步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进一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质量,学校构建基于OBE(Outcomes-based Education[1]理念的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体系,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特制订《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培养实施方案》。

 

一、培养对象及年限

培养对象为我校全体在籍本科生,标准学制:4年;培养年限:3—6年(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为5年和4—7年)。

 

二、培养体系与培养重点

(一)培养体系

为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满足学生成长发展需要,学生在校获得的综合素质能力划分为4个体系,每个体系包含不同的实践项目。

 

培养内容与相应支撑实践环节的关联矩阵

培养体系

培养目标

培养模块

实践环节

价值观与公民素养

着重培养学生理想信念、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奉献精神和法律意识。使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的品质和奉献精神,具有拥护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

理想抱负与价值塑造

通过爱国主义、民族传统与精神、爱校荣校等主题教育和党团活动、理论学习、时事解读等理想信念教育,以达到树立远大理想抱负,塑造正确价值观的目标。

道德修养与社会责任

通过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会公益等服务活动的参与,以达到提升个人道德修养与社会责任感的目标。

行为准则与法制意识

通过诚信教育、安全教育、校规校纪解读、基本法律法规阐释、法制意识提升等形式的教育,以达到增强是非判断能力,增强对行为准则认知和法制意识提升的目标。

终身学习与科学精神

着重培养学生专业能力、科研能力、发展能力和国际视野。使学生具有宽泛博学的知识,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具备将知识和理念应用于实践的能力,具有追求创新的态度;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的交流、竞争与合作能力。

学习力与学业发展

通过以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学业能力、激发专业兴趣、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为目的的各项学风建设与学业辅导活动的参与,培养学习力,聚焦学业发展。

创新力与国际视野

通过各类各项学术竞赛、论文专利等科研训练创新活动和各类留学生交流、访问学生接待等国际交流或跨文化交流活动的参与,培养创新力,拓展国际视野。

职业能力与个人发展

着重培养学生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表达写作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创业能力。使学生能够在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及负责人的角色,能够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具备表达写作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素质和合作精神。

生涯规划与可持续发展

通过勤工助学、个人综合素质拓展、生涯规划和技能培训等活动的参与,合理规划职业生涯,促进可迁移、可持续的基本能力发展。

团队协作与领导力

通过参与各级各类团学组织的相关工作,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和各类培养团队管理能力、协作交流能力的学习培训,提升领导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人文修养与身心健康

着重培养学生文明礼仪、心理健康、身体素质和艺术修养。使学生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具有善良仁爱的品格和宽厚大度的胸襟,具有健康心理和身体素质,具有一定的体艺鉴赏能力和感兴趣的体育艺术活动。

身体素质与体育精神

通过参与校(院)运动会、参与各类体育竞技比赛等形式,提高身体素质,培养以积极、公正、友善为核心的体育精神。

心理健康与和谐校园

通过参与心理文化节、心理论坛、团队辅导等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和以安全稳定、宿舍建设、逆境应对(危机应对)为主体的和谐校园教育,以达到提升心理健康素质和适应能力。

人文情怀与校园文化

通过参与文明礼仪培训、风采展示、歌唱演讲等文明修养提升活动和读书会、名人讲座、摄影征文、微视频等文化修养提升活动,培养人文情怀和艺术修养。

 

 

(二)培养重点

根据大学生成长规律和各年级学生发展需求的特点,有计划、有侧重地进行综合素质能力培养。各年级综合素质能力培养重点如下:

 

年级

培养重点

一年级

适应大学生活,提升自我管理能力,养成良好学习习惯。

二年级

提升专业学习能力,培育学术创新意识,增强社会实践能力和职业素质。

三年级

提高专业应用实践能力,增强思辨能力和批判思维,明确职业目标和发展规划。

四年级

(毕业年级)

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树立终身学习意识,提升适应社会能力。

 

 

三、培养办法

(一)学生综合素质能力培养采用积分制,学生通过参加综合素质实践项目获得相应积分。综合素质实践项目分为必修类和选修类。

(二)积分标准

1.学生在校期间,需修满10积分,其中必修类4积分,选修类6积分。

2.学生根据培养方案结合个人兴趣,制定培养计划并合理安排培养进度,在学院的指导下自主参加实践项目。

每学年结束,学生需修满对应学年的基本积分:一年级至少修2积分,二年级至少修2积分,三年级至少修1积分,四年级至少修1积分,共6积分。其余4积分,学生可在学习期间自主选择在任意年级、任意培养体系进行选修。

(三)积分记载

1.学生可通过综合素质培养记录系统实现实践项目查询、选择申请、项目评价等功能。

2.学生所修的综合素质实践项目情况及所获积分均记载在综合素质培养记录系统中。

3.学生参加由学校、学院组织实施的校外实践项目,可对照本方案中已开设的实践项目,申请获得对应培养体系积分。经由学院审核后,记载在综合素质培养记录系统,获得积分。

4.学生在校外国际交流、不在校期间,应记录在校外参加实践项目情况。返校后,可对照本方案中已开设的实践项目,经由学院审核后,记载在综合素质培养记录系统,获得积分。

5.学生休学、留级后,按照新编入年级的要求执行。以往所获得的积分可累计认定。

 

四、培养与评价程序

综合素质培养与评价包括3个阶段:实践项目发布,学生自主参加实践项目与积分认定,学生评价。

(一)实践项目发布

每学期初,学生在综合素质培养记录系统中查询本学期各主办单位拟开展的各培养体系下的实践项目内容、类别、积分值等信息。

(二)学生参加实践项目与积分认定

学生自主选择参加实践项目,完成实践项目各环节要求及对实践项目效果进行评价后,由主办单位给予认定积分。

(三)学生评价

1.每学年末,学生对参加的实践项目和获得的学习成果进行自我评价与学生互评,学院对学生进行达成性评价并统一归档保存。

2.学生毕业时,学生对在校期间参加的实践项目和获得的学习成果进行总结;学院依据各学年学生评价,对学生进行达成性评价,形成完备的评价材料体系;学校出具“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成绩单”。

 

五、培养结果使用

(一)学生学年鉴定

学生上一学年修满本培养方案规定的积分,并完成学年达成性评价,综合素质能力培养成绩认定为合格。

学生上一学年未修满本培养方案规定的积分,综合素质能力培养成绩认定为不达标,并给予“警示”一次。

受“警示”的学生,学院应当对其进行警示谈话,要求其提交下一学年修读计划并及时跟踪,监督其修满下一学年规定积分。

(二)评定个人荣誉称号及奖学金

学生上一学年修满本方案规定的积分,成绩合格,方有资格评选本年度个人荣誉称号,申请本年度奖学金。

申请社会工作、体育活动、文艺活动优秀奖学金的学生,还应参加对应培养体系下的实践项目。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以学校当年文件为标准)

学生前三学年(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为前四学年)修满本培养方案规定积分,成绩合格,方有资格推荐免试研究生。

(四)毕业审核

依据《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修满本方案规定积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

 

该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部),该方案自2015年6月23日起在试点学院施行。

 

 

[1]OBE理念:Outcomes-based Education,基于学习产出的教育模式。倡导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