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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生党员违反校规校纪的后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工作组:

学生党建工作一直是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学校通过各方面的工作加强对学生党员的要求。但目前仍存在部分本科生党员党的观念不强,党性修养不够,纪律意识淡薄,个别党员甚至出现违规违纪现象,为确保违纪学生党员切实受到党性教育,纪律处分的教育警示作用得到进一步强化,现对本科生党员违反校规校纪的后续教育工作进行规范,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本科生党员违纪受到纪律处分后,其所在学院党委要在本院全体本科生党员范围内进行教育通报,要具体通报违纪党员的姓名、班级、党支部等基本信息,同时要通报其违纪事实认定情况和处分结果。

2.违纪学生党员在受到纪律处分后要在其所在党支部内进行自我批评、个人党性剖析,同时制定并公布整改措施。

3.如违纪党员是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内,要针对其违纪后的思想认识和整改效果等方面情况单独、定期向党委提交思想汇报,相关材料也将作为其转正的重要依据。

4.在党员违纪当年的组织生活会上,违纪党员要针对本人的违纪情况谈认识,针对违纪后的整改情况进行说明。

5.各学院要结合期末考试前、敏感时期等重要节点,组织学生党支部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学习活动,一方面,对党员自身提出明确要求,另一方面,明确学生党员在普通同学中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内容。

6.在每年的述职评议工作中,违纪党员和其所在党支部要分别在其个人、支部面向普通同学和支部内部的述职中对党员的违纪教育整改情况进行专门说明。

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党员党纪党规、校纪校规的学习教育,严格日常教育监督,进一步提升学生党员的党性修养,进一步发挥广大学生党员的榜样示范作用,切实实现学生党员思想入党。


学生工作处(部)

2019年1月23日